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提出防止滥设滥用“电子警察”,建议清理不合理的“电子抓拍”,引起广泛关注。
据业内人士透露,从前期规划、中期建设,到后期管理维护,企业会全程参与,在“公开招标”、“电子警察”抓拍的违章录入等环节,其实暗藏“潜规则”。
“电子警察”咋设置规划?
交管部门也曾公开招标购买服务
政府公开招标购买服务?
其实暗藏“潜规则”
据我们了解,
张先生曾供职于一家主营智慧城市领域系统集成建设的公司,该公司主要参与一些县、区的“电子警察”建设项目,“当公开招标的信息公示出来,其实已经有企业‘中标’了。”
他向河南商报记者透露,通常,政府的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时,必须有不少于3家的公司参与竞标,这时,已经提前“中标”的公司,会找业内的其他公司“打配合”,共同参与竞标。“像有的项目数额大,就找一些资质等级高的公司,给他们的费用是几万元,数额小的项目,给的费用就是几千块钱。”
“同行嘛,大家联系的比较多,像这样互相配合去竞标的情况,很常见。”张先生说。
“电子警察”安装企业人员参与后台管理
上述业内人士表示,
一些县市的政府财政相对紧张,
前期无法支付“电子警察”建设项目工程款,
就会设置一些考核,
一年罚够一定数额的违章罚款,
让企业更快回款。
据其介绍,以一个十字路口来计算,包括红绿灯、抓拍设备、闪光灯、线杆等在内的“电子警察”,总计费用在40万元左右。
设置“电子警察”,
是为了保障交通安全、
监测司机是否按规定驾驶,
但同时,
它也拷问着管理者的素质与管理水平。
该如何规范“电子警察”?
韩德云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专访时
说出了自己的想法。
韩德云:使用“电子警察”既可以带来交通违章查处数量大幅增多,又基于缺乏正常的违章罚款监督使用程序,更使得各地交管部门愈发热衷以不同方式,在不同路段大量装置“电子警察”,进一步加剧了滥设滥用“电子警察”带来的交通管理乱象,埋下了交通执法管理腐败的祸根。
对于“电子警察”在什么路段应该设置、设置多少、由谁核准、多久进行准确度检验,以及设置使用的规范标准和程序等问题,相关部门还没有作出过立法效力较高的法律或行政法规,由此导致各地在“电子警察”使用和管理中,以罚代管、罚款使用不公开透明腐败问题不断显现。
韩德云:“汽车进入我们的生活、家庭的速度超过了大家的想象,随之而来也带来了很多问题,这些问题都很民生。去年,我就提出过关于要求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等部门,对公路、道路建设的标准、规范进行专项清理的建议。”
据韩德云介绍,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,平均每车罚款逾千元。在一些“电子警察”密集的地区,如北京京新高速矢亭桥向北到北京方向,汽车违反了违章禁止标准线指示的违法行为,一个月内达到40790件,平均每天发生1359起。
韩德云:“我在调研中发现,国外很多地方设置‘电子警察’的目的,是为了了解那片区域标识、信号设置得是否合理,收集交通数据,从而更好地改善交通状况的,罚款只是其中很少一部分内容。”
但在全国各地,部分地区在有关道路交通状况本身不够合理的情况下,通过滥用“电子警察”产生海量罚款收入。有些省市故意在部分平整、空旷道路规定较低最高时速、在同一道路上设置多个限速规定且之间无缓冲地带转换、在道路畅通时改变车辆行车道设置导致压线、在路边区域一律给予停车违章处罚等。
韩德云:加强对“电子警察”设立后使用规范的制定,对闯红灯、区间测速、违停等摄像头的设置地点应当合理并向社会公开,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、标志明显。
同时,在使用“电子警察”获得的证据进行交通违法违章处罚时,应以结果为导向判定违法行为并适用处罚,提高接受投诉纠正不当判罚的比例,方便人民群众参与维护和改进交通秩序,减少以追求罚款为主的执法导向和处罚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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